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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胡常在x林三酒】皮格马利翁效应

真喜欢这对冷cp啊 可惜 粮食太少

ooc有 私设如山

谢谢点开看的你 祝食用愉快

 

1  

 

  每一次胡常在将最后一颗心爱的糖果让给亲戚家的孩子,都会被夸“这孩子真老实”。

 

  这似乎是对一个人品行的褒扬。胡常在曾也洋洋得意地躺进这个标签,并在无数个想要逾矩的时刻,摁住自己伸出的手。

 

  削足适履呵,十五岁以后的胡常在这样想。少年躁动叛逆的秉性就像一只只被割下的犄角血淋淋地摆开,剩下的自己,不过是只驯顺的羔羊。而这时,羔羊再无法离开狭小的圈了。

 

  也是在十五岁那年,胡常在知道了皮格马利翁效应。

 

2

  

  皮格马利翁效应(Pygmalion Effect)指人们基于对某种情境的知觉而形成的期望或预言,会使该情境产生适应这一期望或预言的效应。而胡常在无疑被这种期待渐渐打磨成型。

 

  自己并不是一个合群的人,却在某些时刻格外受欢迎。“某些时刻”大多指的是别人有求于他的时刻,至于为什么是他——大概是他们知道,胡常在不会拒绝。

 

  倒不是因为胡常在懦弱,只是他也想不出拒绝的理由。那些人各有所长,唯有冠在自己头上的老实二字,听着像个被挑剩下的头衔,是别人施予平庸孩子的安慰剂。每当这时,他就会自暴自弃地觉得自己的时间和资源都能被无限占用,尽管自己放学后有想去的书店,他也会无怨言地替赶着和女生约会的的班草做值日。

 

  班草长得很好看,在灰头土脸的高中生里他看起来就像刚擦试过的象牙雕。“有重要的事,拜托啦……”“嗯,那你去吧,正好我也有空的。”胡常在的口舌笨拙,但心是敏锐的。纵使班草那样的脸,撒谎的时候,也是有片刻灰暗的。但他早已习惯了吞咽谎言——说是美德,更不如说是认命。

 

 “胡常在吗?我和他不熟,就觉得他是一个活得比较严肃认真的人,然后……很老实,不争不抢的,都有点不像这个年纪的男生。”他暗恋了两年的女孩在毕业前夕对他作如是评价,靠在班草的左肩上。

 

  胡常在知道,这一生,他都要将他的糖果礼让他人了。

 

 

3

 

   进入末日世界,遇到林三酒,已经是八年后的事了。而前者因为后者的缘故,显得不那么糟糕了。当然胡常在自己是不知道的。

 

  二十一岁后,生活并没有因为隐忍而变得友善。毕业于二流大学,才能与外貌都不出众的他进了一家小公司,像无家可归的鸟不能择枝而栖,能有一棵低矮的死树愿意接纳他已是幸运。他很努力,也不争抢,同事和老板都挺喜欢他,但升迁加薪迟迟没有来。

 

 “常在啊,你的表现一直很好,公司不会亏待你这样的员工的。”酒局上,一脸油腻的老板假惺惺地笑,同事亦是假惺惺地附和。胡常在趁着醉意也扯了扯嘴角,装作感激的样子。他越来越善于分辨真假了,却宁愿自己一无所知。不过世上谁不说谎呢?不知何时起,胡常在开始用这种方式,试着和世界握手言和。

 

  后来,二十六岁那年,孑然一身的生日,胡常在给自己定了一块小小的奶油蛋糕,但是烈日当空,空气里化不开的热意一寸寸地漫开去,那块蛋糕始终没有来。而他的进化能力,说来讽刺,居然是折磨他多年的去伪存真。

 

  在新世界的混乱与残忍里,他却头一次感到一丝轻松。为了活着,多少人丧了良心,灭了人性——而自己这点固执与无争,应该可以被原谅了吧?

 

4

 

 他第一次见林三酒,便觉得似曾相识。他随即晃晃脑袋,像是要甩去古板脑子里不应有的浪漫。

 

  不过他还是上前搭讪了——虽然从对象反应来看,这是次失败的搭讪,但他俩真的就那么渐渐熟络起来,像半截枯木抽出新的枝。胡常在的心就是那样一块木头疙瘩,冒了芽也不晓得,只觉得心里暖和,痒酥酥的,叫人舒服。直到后来他看三酒,觉得心头好像开出了花,才发现不对头,把吓了自己大一跳。

 

  那实在不是个适合情愫暗生的时候。他和林三酒第一次被一起派出绿洲执行任务,在废楼里挣扎求生,却意外收获了一件小小的“礼物”。它看起来美极了,在尘土与锈迹的世界里熠熠生辉。当胡常在知道它叫皮格马利翁项圈的时候,一下子就怔住了——这么巧?皮格马利翁效应对他而言是颈项上除不去的枷锁,他曾以为自己是巡街的英雄,但回望自己的前半生,不过是一路被人牵引前行、遭所谓“荣耀”陷害的囚犯。

 

  而这枚项圈,像极了真正的嘉奖与加封,佩戴它的人,必然走上一条与自己截然不同的路,胡常在没走过那样的路,但在他无数次秘而不宣的想象里,那儿都无一例外地明亮得叫人落泪。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催促林三酒赶快戴上。

 

“可……”林三酒欲言又止。纵使那是她的所得,她的眼底也闪过些犹疑。那一秒胡常在似乎见到一个转瞬即逝的知己——曾几何时,他也是这样,逼着自己作着并不情愿的让步,然后吞下那些赞美,而不让任何人知道那其实是苦的。

 

“你快戴上啊!这是属于你的东西哎!”胡常在想喊,声音却像旧风箱,低着,带有嘶嘶的呼气声。林三酒忙依言戴上:“虚成这样,你可别喊了。我戴上就是了。”“你快戴吧,这种人生,我一个人体验过就够了……”胡常在点点头,带着临终托孤般的释然微笑。林三酒嘴角抽搐,她不知道胡常在心中所想,只觉得这个人好怪。

 

 而胡常在自己也不知道,自己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枚项圈属于林三酒,最初只是因为一个触电般的念头——她戴这个,应该很好看。

 

 

3.5

 

 纵使独居,胡常在的日子过得也有些紧巴,闲暇时也常接一些小活,挣点小钱。

 

  那是个周末,风清日和,胡常在替有事出行的首饰店店主看着店。店小而偏,鲜有人至,里头的首饰却件件别致,空气中有沉沉的香料味,颇有点遗世独立的意思。无聊之际,有人推门进来。胡常在抬头,见一个清瘦高挑的年轻女人笑眼盈盈地走到那一排首饰展台前,带过一阵姜花味的风。他一下子明白什么叫蓬荜生辉——那女人的脸让人想起洁净而娇慵的猫,将这间孤独的小店重新拉回尘世。

 

   胡常在正盯着女人出神,紧接着店里又来了个人。“小酒,你慢点啊,我都要跟不上你了……”分明是对情人的甜腻语气。胡常在早已习惯不再为无望而黯然,只是男人无瑕的脸让他莫名想起当年的班草。

 

 “你看我戴这个好不好看啊?”那个叫小酒的女人的声音清凉透澈,让人想到从刚冰箱里取出的的玻璃器。她正试戴一款项圈,项圈是轻巧的,却带着繁复的镂空纹饰,此刻环着她白玉似的颈,她一动,项圈就泛起水似的波光,金橙色生生地衬着她琥珀色的眸子,仿佛为她而生。“好看,你带什么都好看。”男人眼带深情,深情得近乎做作,“你要是喜欢,我叫工匠定做给你好不好?这儿买的我怕不好,你戴着过敏……”

 

  最终因为男人的执拗,那项圈还是被留在了店里。空气中仿佛还有点姜花味儿,又像是自己的错觉,胡常在心里躁郁无名。刚刚那男人搂着小酒呢喃时,他不住地打寒噤——身边有人说谎时,他的背心都会隐隐泛起冷意,而这男人对小酒,竟然虚假至此。

 

  不过,这与自己无关。这世上哪有人不说谎呢?于是他伸了个懒腰,转而看向小酒刚刚戴过的项圈。项圈半陷在丝绒垫子上,似有暗彩流动。

 

  金项圈真好看啊,他想,如果我有了女朋友,也要送给她,叫她戴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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